A. 與利害關係人的議合
為了解公司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與期望,作為本公司制定營運策略、優化產品與服務,進而提高營運績效等之公司永續發展宗旨,依循利害關係人五大議合標準(責任、影響力、關注力、依賴性和多元觀點)評估,鑑別出對公司永續經營目標有顯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有員工、投資人、顧客、商場租戶、供應商/承包商、媒體、政府機關與社區鄰里等8大類別。
本公司非常重視與利害關係人的溝通,為有效且迅速回應問題,除依不同的聯絡方式及溝通管道收集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外,亦設置利害關係人線上問券,以瞭解其對各重大主題的關注程度,並為公司永續經營取得寶貴意見。
線上問卷連結如下: 利害關係人重大議題調查問卷
B. 重大主題鑑別與分析
本公司於2019年度重大主題的鑑別上,引用2016年發布的GRI永續性報導準則「GRI Standards」 「CORE」核心選項及主管機關發布的「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」之「食品業加工補充指引」為基礎,且為確保重大主題的重大性及完整性,除考量公司的活動對社會、經濟、環境的衝擊外,利害關係人的實質期待與利益更是鑑別過程的首要重點。參考近年的重大主題清單,重新編製CSR問卷提供給利害關係人評分,經彙整統計利害關係人對相關議題的關注程度評分,共鑑別出13項重大主題,涵蓋公司治理、永續發展、風險控管、經營績效、產品安全、勞雇關係、法規遵循等。
2019年度的重大性主題矩陣如下圖。
C. 聯絡我們
D. 企業社會責任
E. 員工照顧
各項員工福利措施、進修、訓練、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,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:
1.
本公司一向視員工為最大資產,公司經營之好壞乃取決於員工之向心力,因此本公司對於員工之權益與福利特別重視。本公司未來仍維持一貫原則,除依政府規定辦理勞工保險、全民健保及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外,並成立員工持股信託,由福委會相對提撥補助,獎勵員工儲蓄投資,且每年定期辦理員工旅遊活動,設有醫務室及圖書室,並提供員工休息室以方便員工於空班時有休息之場所,且備有過夜宿舍,方便夜班及遠地員工過夜使用等相關福利。
2. 訓練與發展
為提升員工核心能力及專業性人才,並促進職涯發展,秉持著「以學習促進成長」、「把員工當家人」之精神,我們提供同仁對於工作場所、專業知識及各項技能等訓練外,並同時規劃工作外之學習成長相關課程,以期全體同仁能貫徹「把世界帶進台灣、把台灣帶給世界」之公司使命。
2020年因為疫情衝擊,我們共同體驗了非常特別的30週年。在交通部推出產業轉型培訓計畫協助之下,全體同仁都有機會參加跨領域的學習,主題從基礎、進階到管理,還有異業合作,網羅全方位領域講師,開班內容包含防疫管家專班、食藝精進、數位轉型等主題,藉由各種課程提升同仁自我能力。
同時,我們也進行全體同仁的「誠信經營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」線上課程,除了防範內線交易之教育宣導,課程內容包括內部重大訊息之範圍定義、保密作業、異常情形之處理、誠信經營及防範內線交易等等,並且透過考試,確保每一位同仁對相關資訊的的了解及遵守。
承上,值得一提的是,培訓過程中,我們亦因應疫情不群聚準則,研發線上對話課程,由董事長親力親為,與高階主管用問答方式,探討及分享晶華在面對疫情考驗所做的努力及應變,讓同仁可以利用線上與線下混成學習方式進修與應用。
因此,每一位同仁有機會接觸並學習工作以外的技能,強化人才素養與實力,在艱困時刻下,創造多贏局面,更重要的是,也提供晶華成為「學習性組織」的一個最佳機會。
教育訓練課程類別計有管理課程、語言訓練、勞工安全衛生訓練、專業成長…等類別,說明如下。
(1) 新人培訓:
新人培訓:包括職前訓練、服務理念文化、企業社會責任、職場性騷擾、誠信經營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等。
(2) 管理訓練:
管理職研討會、主管之道、財務管理、人力資源等。
(3) 勞工職業安全課程:
包括消防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勞工安全與衛生、職災案例研討課程等。
(4) 專業成長:
培育飯店餐飲業專業人才、特殊專業知識與技能訓練、英、日文語言、專業髮妝、多元藝術、理財概念、健康保健、心靈提升等。
3.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
(1) 本公司為樹立制度,健全組織與管理,特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訂定「工作規則」,內容包含:服務守則、僱用、工作時間、工資、休假與請假、獎懲、年資計算、退休、撫卹辦法。透過職前訓練課程及公司內部資訊網站公告,以便員工清楚知悉與遵行。
(2) 每位員工於到職時皆須詳讀並簽署「任用通知書」,明確規範聘僱條件,與「員工保密同意書」明訂公司資產及機密資訊之保密義務。
(3) 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,本公司除於「工作規則」中明訂相關規範外,依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、第2項規定,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以規範員工之言行舉止,並確保性別工作平等權益。
4. 工作環境與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
本公司為保障員工安全與健康,承諾循以下四點,作為建立安全衛生管理努力方向:
(1) 管理符合法規
遵循政府安全衛生法令規定,以風險管理及評估方法確實執行各項安全衛生活動與管理;並持續依循ISO45001的要求建立符合館內需求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,秉持管理系統之精神持續推動及改善,以達持續改進設施安全衛生,並發揮自主管理功能。
目前公司持有相關安全衛生管理證照如下表所示:
名稱 | 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| 勞工安全管理師 | 安全衛生管理員 | 乙級鍋爐操作人員 |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 | 缺氧作業主管 |
持有張數 | 1 | 1 | 1 | 11 | 3 | 1 |
(2) 安全全員參與
實施安全衛生宣導及教育訓練,使全員參與安全衛生活動,以達零災害最高目標。
(3) 環境持續改善
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訂定相關檢測項目,公告監測結果於公司教育訓練網站供員工知悉。檢測頻率分別為:
項次 | 高溫作業(鍋爐作業) | 噪音作業(鍋爐作業) | 有機溶劑作業(油漆作業) | 二氧化碳檢測(全館) |
監測頻率 | 1次 / 3個月 | 1次 / 6個月 | 1次 / 6個月 | 1次 / 6個月 |
同時針對其他場所亦進行作業環境監測,並加強宣導安全衛生管理要項供主管及從業人員遵守。檢測結果異常或偏高的項目時,會同相關單位協助改善,以維持良好的作業環境。
(4) 促進健康保護計畫運行
建立安全衛生的優質工作環境,以責任照顧之精神達成企業永續發展。近年職安法修訂後,第六條明文規定要求事業單位依其性質及規模,訂定相關健康保護計畫包括:母性保護、過勞防治、人因工程改善及暴力防治。執行的要點如下:
a.健康保護計畫依執行需求調整並公告。
b.對於母性保護個案約談並提供在職場所需的照護。
c.工時及年休假積極管理,減少員工發生過勞的情況。
d.依勞工作業需求提供改善與健康保護必要之措施。
e.於醫師臨場服務時,進行管理與輔導,並將執行紀錄存檔供主管機關備查。
5. 安心職場
(1) 醫務室的首要任務是照護每位同仁的身心健康,促進成為健康的工作環境,藉由健康文化的形成,期可讓同仁更積極、有活力、有創造力及生產力,並進而影響同仁的工作成效及健康生活。醫務室設有護理人員及每週一次駐廠醫師,提供緊急醫療救護、一般外傷換藥處置、基本護理、健康諮詢、就醫轉介及追蹤等服務。
(2) 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駐診諮詢: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職業醫學專科醫師,偕同職業安全護理師每月進行臨場服務,諮詢範圍依法規規定如下:
1) 勞工之健康教育、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。
2) 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、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。
3) 勞工之預防接種及保健。
4) 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。
5) 勞工體格、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、評估、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。
6) 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、疾病紀錄之保存。
7) 協助雇主與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實施職業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。
8)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。
9) 會同勞工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人員訪視現場,辦理下列事項:
a. 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。
b. 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。
c. 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,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,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。
d. 協助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、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。
(3) 為鼓勵婦女哺餵母乳,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,及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,設置哺(集)乳室,提供公司員工使用。
6. 勞資協議
本公司經營觀光旅館業,係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,指定自87年3月1日適用勞基法之日起為得適用該法第30條之1行業,有關員工出勤、請假、休假及例假日均依法明文規定,並經勞資協議後辦理。
7. 退休制度
(1) 適用範圍-本公司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聘雇員工。
(2) 申請資格-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自請退休:
A. 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者。
B. 工作24年以上者。
C. 工作滿10年以上且年滿60歲者。
(3)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強制其退休:
A.年滿65歲者。
B.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,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屬實者。
(4) 退休給付方式
A. 選擇勞退舊制員工,退休金計算方式
a.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,但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,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,未滿半年者,以半年計,滿半年者以一年計。
b.退休金之月薪計算,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係以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月薪為準。
B. 選擇勞退新制員工,其退休金提領及計算方式如下
a.月退休金: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,依據年金生命表,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,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。
b.一次退休金: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。上述所稱年金生命表、平均餘命、利率及金額之計算,由勞保局擬訂,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。
c.勞工年滿60歲,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,得請領月退休金。但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,應請領一次退休金。